其他
太入戏!陈某(男,40岁),行拘!警方通报——
入戏太深!
男子身穿警服“耍帅”被行拘
接报后,龙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立即对该短视频账号进行核查,并于当天下午将嫌疑人陈某(男,40岁)抓获。同时,警方还在陈某住处查获一批警察制服和装备等。
现场询问中,陈某如实交代了其为了满足虚荣心,达到博取流量、炫耀自己的目的,多次通过网络渠道购买警服和装备,并拍摄身着警服的照片、视频到短视频平台的违法事实。
在短视频平台上,陈某有800余名粉丝,因其个人账号日常“搬运”了多个各地公安官方账号发布的视频,因此当他发布自己身着警服的照片和视频时不少粉丝和浏览者难辨真假而在评论区夸奖其“帅气”“威武”,陈某也坦然“入戏”享受着这种“荣耀”,并未有任何澄清之语。
非法持有使用警察标志
后果很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
对此,有网友表示:陈某的行为令人无语“不当演员可惜了”也有网友认为也应该严查卖家
你怎么看?
来源: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网友评论
监制:刘昊
编辑:张力
推荐阅读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尽在北京日报视频号,欢迎关注~